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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

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鲁政发[2021]4号)和《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贴实施办法》(鲁科字[2021]2号,下称)根据《补贴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2021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span>1.补贴对象及标准

(1)补贴条件

补贴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仓储企业和科技型企业2020年山东省境内(不含青岛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

2.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范围,并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扣除政策;企业应积极填写研发统计数据;

3.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研发投入比上年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4%(含)以上,并连续申报两个纳税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当年的研发投入必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6%(含)以上。

(2) 补贴标准

根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创新成果、产出和重点支持领域等因素,制定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符合补贴标准的企业,在上年度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按当年享受的研发费用扣除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600万元,1万元以下企业不再补贴。

2.具体补贴比例按照《补贴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执行; 《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规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集成电路领域科技企业,给予10%的研发后投资补贴。

(3) 重点高新技术领域

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按政策 详见《补贴办法》所列重点高新技术领域。其中,结合全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和部署,参照“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今年《补贴办法》重点支持的新材料领域包括:

1.金属材料:稀有稀土金属制品制备技术;纳米与粉末冶金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金属及金属基复合新材料制备技术;半导体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

2.无机非金属材料:结构陶瓷和陶瓷基复合材料强化增韧技术;功能陶瓷制备技术。

3.高分子材料。

2.申请流程

(1) 申请组织。市科技局组织企业自愿申请补贴。

(2) 企业应用。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山东科技云平台申请,单位法人或单位法人设置的云平台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网址:/>

( 3)审核推荐 市科技局会同财税部门,参照企业科研附加扣除申报等基本信息,对地方企业补贴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开发经费(视情况可现场核查),并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请各市科技局务必提交推荐信(三部门会签)和《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至省厅f 9 月 2 日之前的科技。两份文件一式三份。

3.相关要求

(1) 应用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市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整体意识和服务意识,把高质量落实企业研发财政补贴政策作为服务企业研发创新的重要举措,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补贴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积极引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补贴政策。

(二)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严格审计检查。同时,按照《关于建立金融企业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2019]11号),加强与当地生态环境、节能等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推荐申请补贴的企业符合财政支持范围。

(3)申请财政补贴的企业应当对真实性负责

(4)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21年8月20日。

各城市审稿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日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补贴及各市管理部门合理安排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避免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或者因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企业和市管理部门负责。

四.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城市推荐文件提交地址: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611室济南市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