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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开展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涉及发改、财

2021年8月12日

新泰纪检事项

关于停车管理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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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相关部署要求,并报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8月启动停车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专项巡视十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检查对象

停车管理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警局大队、自然资源和计划局、卫生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国有平台企业等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坚持政治监督定位,重点发现具有停车管理监督权的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虚假作风、利用公共资源谋取私利、贪污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1.责任和风格问题。贯彻执行上级停车管理政策法规,高层表态多,行动少,执行不力;停车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管理独立;停车场经营者营业执照不全、违规经营、收费管理混乱等。监督管理不善,不查处收费设置不当,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照公布的标准收费,不发放依规收费,私设、隐匿车位、乱收费;不顾停车供需矛盾、不负责任、不作为的问题。

2.停车管理领域的腐败。在停车场规划、实施、审批、业务备案、土地出让、停车场外包、租赁等经营管理活动中从事电力寻租、电价交易,承担或参与停车场项目建设、经营违规收费等业务,违规收取佣金费、保护费、福利费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以及贪污、滞留、挪用公款、套利、私人停车费等问题。

3.市委要求检查的其他事项。

3.验货时间

从2021年8月11日开始,时间约20天。

4.专项检查组检查单位、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检查期间,检查组接受干部群众在工作日对检查对象的监督和报告,不接受不属于检查内容的信访。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检查验收范围直接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检查组不接受任何个人询问,也不负责向反映者报告情况。

报告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检查工作结束,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30。

V。检查监督组

市委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38-3322036,19863893091。

这里是公告。

中共新泰市委巡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来源:新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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