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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利好不断 再获财政大力支持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不可动摇的前提下,所有能够促进这一目标实现的措施都得到了大力发展。

风能、水能、太阳能、核能等可再生能源正在加速化石能源替代的发展。在用户端,交通运输是化石能源的最大利用者,因此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是不争的事实。

近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了2021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的一批批复,揭示了下一步财政支持双碳建设、新能源汽车的方向、可再生能源、环保等市场关注。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284号建议书的回应》(以下简称《回应》)透露,财政部正在牵头起草《关于金融支持的《碳中和工作指导意见》》,丰富和完善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积极构建有效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支柱作用,引导和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加大现有资金渠道投入,加强监督引导,推进地方资金安排科学规范,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ort 碳峰,碳中和工作。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批复》提到,中央将继续大力支持科研院所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开展技术创新。

财政部还表示,下一步将结合相关部门,结合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协调研究相关政策。

现行的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由财政部调整为“补补”方式,并选择部分城市群重点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关键部件开展示范。示范期暂定四年。

财政部在《批复》中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国绿色证书发行交易管理机制和碳排放交易机制,合理补贴通过绿色证书和碳排放交易,新能源的环境效益为新能源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目前,我国绿色证书累计颁发数量已超过2800万张,累计认购数量已超过74000张。

财政部还表示,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监督引导银保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下一步,财政部将统筹研究,继续指导地方政府,积极推动各省(区、市)落实《改革方案》,合理划分生态支出责任。

同时,我们将不断完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资金的生态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