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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坦言财政预算执行率偏低

“明明钱还没花完,为什么还要追加预算?”昨日,面对人大代表们对教育投入的质疑,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段彩英坦言,近些年广州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有些年份甚至只有20%。

户籍学籍或工作在广州都要强制参保

缴费年限延至15年,分五个档次供选择

前昨两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简称《条例》)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拟推出“全民医保”的概念,即只要户籍、学籍或工作在广州的,都将纳入强制医保范围,并享受相关待遇。较现行制度,条例有两大突出变化:一是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由现行10年延至15年;二是缴费标准计划推出5个档次,供自由选择。

设五个档次供灵活选择

《条例》规定,在职职工(含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含非本市户籍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学龄前儿童和农民等都须购买医保。“也就是户籍、学籍、工作有一项在广州的都强制参保。”市人社局副局长郑玉华解释称。

另外,目前的医保体制中存在一些障碍,如居民没就业即使想买也不能购买职工保险(后者报销比例高),对此,市人社局透露,将根据《条例》出台配套文件,设置5个档次,打破人群界限,“你想报销多点,就选择高一点的,缴费也多些。当然职工不能选择最低的那个档次,以免用人单位都来选,从而损害职工利益”。

缴满15年后方可享待遇

在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上,目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最长30年,最低15年,而广州现行的标准是10年。《条例》将其延长5年,即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人员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方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据悉,这已成铁定事实。

不过,比较人性化的是,为了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条例》专门做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制度”的设置。即在《条例》实施前参加职工、灵活就业医保的,缴费年限仍为10年。《条例》实施后,则需累计缴满15年。

热点释疑

断缴后不清零但取消待遇

此前,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征求意见曾引发轩然大波,原因是当时草稿规定“医保缴费中断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正在审议的《条例》对此特别加强了宣传注解。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表示,无论是参加广州市内的何种医疗保险,如因故发生停缴、欠缴、断缴现象后,其既往的缴费经历都不会清零。存在于个人账户的医保险种,其个人账户基金更不会清零,可供患者药房购药,门诊就医时使用。

“但因参保人停保,其原有的医保待遇将在其停保后次月予以停止。”伍锦明表示,比如一名慢性病人原本可在医院享受三种慢性病每病种每月150元的药费资助,但在其停止参加医保后次月,这一待遇会被取消。此外,诸如门诊定点报销、住院报销等等医疗保险待遇也将因其停止参保而终止。

执行探讨

代表反对由基层代为征缴

《条例》大幅扩大纳入强制医保人群范围,同时明确由街道办、镇政府及单位、学校等代为征缴。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未为其辖区内的户籍居民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登记、变更手续或者代收代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此,昨日的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时,有代表认为,目前基层事务本已繁重,将这项事务规定为基层义务后,或将损害基层积极性,最终导致征缴效果难以保证。“建议由社保部门负责征缴,单位等规定有配合义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宝怀如是建议。

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大有剩余”

前日的市人大常委会上,市财政局提交的《关于广州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称,鉴于今年市本级可用财力预计增加97.9亿元,建议再增加教育投入5亿元。在昨日的分组讨论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对此表示质疑,“明明钱还没花完,为什么还要追加预算?”

原来,今年广州市安排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3.05亿元,但据前日下午的学前教育专题询问会披露:截至9月底,这3.05亿元只花掉了8500万元(资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用了8000万元,教师培训花了500万元),剩余2.2亿元还在“睡大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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