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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财政局投入1617万元用作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为切实抓好《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市财政局强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专项审核,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为了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经费审核工作,市财政局按照《泰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成专项审核小组,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申请经费进行专项审核,做到审核关口前移,及时研究提出经费解决方案,确保防控资金及时保障到位。

同时,在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统筹安排上,市财政局坚持遵循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全力保障、强化绩效的原则,因疫情防控申请新增资金,首先统筹省以上补助资金、部门年初预算、存量资金及捐赠资金等解决,既要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又要提高资金分配使用绩效,为抗疫一线提供快捷有力保障。

而在疫情防控资金监督检查方面,市财政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捐赠款物工作操作流程,做到分配公开透明,确保捐赠款物在阳光下运行。完善防控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资金审批程序,确保做到有序管理。

在开展专项审核基础上,截至5月14日,市财政局累计投入资金1617万元,专项用于有关医疗机构、“2.5”专班、“3.1”专班及“3.28”专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补助,全力保障了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泰安广播电视台 泰安之声·融媒体记者 秦一力 通讯员 高磊)

来源:泰安之声

编辑:崔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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