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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财政局五举措加快2020年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2020年以来,普洱市财政局聚焦脱贫攻坚总体目标,采取五项措施统筹财力,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安排部署

围绕上半年扶贫资金支出考核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及时研究相关扶贫政策,有效解决脱贫攻坚问题。

二是加强行业督导,提升工作实效

制定印发《关于调整普洱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人员的通知》、《普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业扶贫指导组的通知》等文件,从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3个方面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管,建立局领导分片挂钩、相关科室分片包干的监管工作机制。成立10个工作指导组,由班子成员带队,每组抽调2至3名工作人员,每个工作组负责指导联系1个县(区),结合挂牌督战任务,对各县(区)进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进行督查指导。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制定印发《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强化扶贫资金专项库款管理 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采取扶贫资金专项调拨方式,对10县(区)的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均超序时进度进行调度。截止2020年6月30日,扶贫资金调度率达71.7%。

四是加大通报力度,有效传导压力

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支出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市扶贫资金的支出进度情况,对支出进度较慢的县(区),采取定期通报制度,强化责任,督促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自6月24日起,将扶贫资金支出每周通报调整为每日通报,督促各县(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绩效。

五是注重动态监管,提升管理绩效

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的录入工作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的管理。指导和督促市级对口单位和县(区)财政部门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做好扶贫资金指标登记、分配下达、支付数据挂接、绩效目标录入工作,及时处理财政扶贫动态监控平台中财政扶贫资金预警信息。推动上下级、部门间数据共享融合,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通过采取以上各项措施,2020年1月至6月,普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进度64.3%,全省排名第八;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付进度64.7%,全省排名第五,超额完成省财政厅规定的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目标任务。

供稿 | 农业农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