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助力健康江西建设
2017年,江西各级财政持续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推进健康江西建设,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全年投入资金达到493.4亿元,同比增长12.4%,比一般预算支出增长高出1.5个百分点,为加快江西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为标志,促进全省医改取得新突破
2017年,江西在80个县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7个设区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取消药品加成”为标志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是全国三个推进综合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省份之一。为支持此项改革顺利推进,省财政及时下达中央和省财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2.7亿元,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省财政对省属医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研究制定了补偿政策:对所有省直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部分按10%比例予以补助;对产生政策性亏损的单体医疗机构按取消药品加成金额的5%为上限安排补助经费,政策性亏损低于取消药品加成金额5%的据实补助;对补助后仍有政策性缺口的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由省财政予以兜底保障。与周边省份的省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政策相比,江西的财政补助政策的保障范围更宽、保障力度更好。由于江西省公立医院改革组织实施有序、资金保障有力,在国务院医改办组织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排名全国第八位,财政部、国家卫计委下达江西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奖励资金1300万元。
以支持医疗机构建设为重点,促进全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迈出新步伐
为支持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新院建设,从2013年开始,省财政共安排7.5亿元补助资金,采取贴息和补助的形式,对按规定完成建设任务的给予补助。为进一步支持省属医疗机构新院建设,2017年7月,省财政厅主动与省发改委、省卫计委衔接,报请省政府同意,提出自2017年起延长3年,对未使用完的贴息和补助资金继续安排用于支持省属医疗机构新院建设。
为支持各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设施建设,省财政在部门预算中按规定足额安排各省属医疗机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费用的基础上(市县医疗机构相关费用由市县负担),从人才、技术、设备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一方面,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2亿元,积极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村卫生室定向培养医学生等多项培训工作;另一方面,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公立医院事业收入中安排补助资金11.9亿元,用于医疗设备购置。
以健全疾病救治体系为保障,促进健康扶贫实现新提升
大力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建立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财政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所需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安排。其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试点县可统筹安排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贫困人口构建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等组合式、多层次保障体系。同时,支持将25种重大疾病纳入重点救治范围,同比国家要求增加18个病种,是全国覆盖范围最全、救治病种最广、救治人数最多的省份。25个贫困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惠及30万人,省财政为此投入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5400万元。
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为抓手,促进公共卫生服务跨入新台阶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提标补助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2017年,省财政安排下达20.5亿元专项资金。全省为289万贫困人口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免费健康体检255.3万人。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深入开展血吸虫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和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在此基础上,通过整合财政投入、医保基金、医疗救助、社会慈善等资金,先后对白内障、儿童唇腭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血透等10种疾病实行免费救治。同时,省财政安排2.75亿元,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的安全抽验检测力度,持续强化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特别是为满足执法监督现场快速检测食品的要求,投入1.3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8867万元,省级配套4433万元),为100各县(市、区)各配备一辆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